扬子晚报网讯(通讯员 聂静峰 卢三林 记者 张可)近期,南京江北新区沿江大街综合法令大队12345渠道接到告发,反映辖区一小区一楼房主私行设置雨棚。
法令队员现场勘查发现,房主紧挨着墙体外侧建立落地雨棚,长约10米、宽约2米。一楼房主告知队员:“楼上住户不自觉,总喜爱向楼下乱扔日子杂物,我真是又气又恼,真实没得方法才在外面建立了一排落地雨棚。”现场围观的二楼住户也是满腹牢骚:“你这个雨棚间隔我二楼窗户缺乏1米,很简单招小偷。还有下雨天,雨滴落在雨棚上会发生噪音。”现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论不休。
该业主的雨棚究竟是不是违建?法令队员介绍,依据南京市《加强违法建造管理若干问题的施行主张》,合法的雨棚应当是:选用可弹性的轻质资料,在修建收支口外框以内的上方方位设置的,外延长度不超越1米,用于遮挡风雨且不会对楼上安全形成影响的设备。因而该房主的雨棚显着超支了,归于违建。
对此,法令队员一方面向一楼房主解说法令和法规;另一方面请社区网格员合作与该单元一楼以上住户别离进行了交流。3月15日,该房主自行拆除了违建雨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