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应定见整改销号作业要求,经检验合格,现对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应定见第二十
整改使命:河马泉新区施工路途部分未硬化,部分运送车辆未加盖篷布、带泥上路的问题杰出。
整改方针:对河马泉片区建设项目至城市主干路途面进行硬化处理,运送车辆做到100%冲刷加盖篷布上路。
1.2022年复工前,对河马泉片区建设项目至城市主干路途面进行硬化处理;复工后,运送车辆需100%加盖篷布并经过洗车渠道冲刷后方可上路,结合项目状况增配浇水车辆,进步浇水频次,加强路途打扫。
公示期为 2022年6月9日至6月23日。在此期间,如对整改状况有贰言,能够向市建设局(人防办)反应。(联络电线)